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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第二批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指导律师初步考核结果的通报

作者: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03日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海南省律师协会


琼律协[202224

                                                     

关于2021年度第二批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

指导律师初步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省律师协会《海南省实习人员指导律师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2021年度第二批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考核工作,协会专门成立了由司法行政机关、协会领导及协会理事组成的考核委员会,分别于2022年9月15日、10月25日,对2021年度第二批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指导律师进行了书面考核。

参加2021年度第二批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指导律师考核的共有127名,考核委员会对指导律师从道德品行、职业操守情况,对实习人员工作日记点评情况,指导实习人员参与办理案件情况,对实习人员年度实习情况的评语以及诚信评定等五个方面进行了综合考核。根据考核小组的考核意见,并经考核委员会综合评议,合格的指导律师116名,基本合格的指导律师9名,不合格的指导律师2名。现将基本合格及不合格指导律师名单通报如下:






三、考核结果运用

根据省律师协会《海南省实习人员指导律师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被评定为“合格”等次的实习人员指导律师,继续保留其实习人员指导律师资格。被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实习人员指导律师,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被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取消其实习人员指导律师资格,并在3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实习人员指导律师资格;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实习人员指导律师,取消其实习人员指导律师资格,并在3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实习人员指导律师资格。对连续两年被评定为“基本合格”和被评定为“不合格”的实习人员指导律师,记入个人的信息档案。

四、异议申请

如对以上考核结果有异议,请于11月9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省律师协会提出复核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交异议申请的,视为无意见,协会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联系电话:66161295,联系人:张川。





海南省律师协会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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