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2022年度会费和职业责任保险费的通知

 

海南省律师协会

琼律协通202233号

                                                      

关于缴纳2022年度会费和职业责任保险费的

通 知

 

各律师事务所(含分所):

根据《海南省律师协会章程》及《海南省律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做好2022年度律师事务所团体会费、律师个人会费及律师职业责任保险费的缴纳工作,确保协会工作的正常运转,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体会费缴纳事项

(一)团体会费缴纳标准

.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在10人以下(含10人)的,缴纳8000元;

.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在11人以上20人以下(含20人)的,缴纳10000元;

.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在21人以上30人以下(含30人)的,缴纳15000元;

.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在31人以上的,缴纳20000元。

(二)新批准设立律师事务所缴纳团体会费标准

律师事务所(含分所)按批准设立时间段缴纳团体会费。

1.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批准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含分所),缴纳整年度的会费;

2.2022年7月1日 至12月31日期间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含分所),减半缴纳团体会费。

(三)团体会费缴纳对象

1、参加2021年度考核的律师事务所(含分所)

2、2022年新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含分所)

3、2021年度批准设立的律所(含分所)尚未缴纳2021年度团体会费的应补缴。

  二、个人会费缴纳事项

 (一)个人会费缴纳标准

根据《海南省律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我省律师个人会费按律所所在地的标准缴纳,标准为:

1.省直属、海口、三亚、洋浦经济开发区直属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每人每年缴纳会费2000元;

2.其他市、县属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每人每年缴纳会费600元;

  缴费期间因个人原因发生转所情况的,可按转入律所所在地标准缴纳个人会费。

(二)个人会费缴纳对象

1.参加2021年度考核的执业律师;

2.2022年新转入本省的执业律师;

3.公职律师转为社会律师;

4.2021年度从外省转入本省执业的律师,尚未缴纳2021年度个人会费的律师应补缴。

 

(三)个人会费缴费的时间段及特殊情况

.执业律师以自然年度(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额缴纳2022年度个人会费;

.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从外省转入本省的

执业律师,缴纳整年度的个人会费;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从外省转入本省的执业律师,减半缴纳个人会费(请律所行政人员及时办理新转入律师的缴费手续);

  3.已缴纳本年度会费,因其他原因转出本省或因其他原因中断、中止、终止执业的律师均不退还个人会费。

三、团体会费、个人会费缴费帐户

名:海南省律师协会

开户行:海口市工行海甸支行

号:2201 0207 0920 0012 888

四、律师职业责任保险费的缴纳事项

基于协会与保险公司签署的保险合同,保险期限为三年,对此律师应一次缴纳三年的保险费。

(一)缴纳对象

1.2018年度缴纳责保费的律师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本省曾缴纳职业责任

保险费的律师(缴费名单见附件1);

2.本年度从外省转入本省的律师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从外省转入我省执业的律师(缴费名单由律所提供);

3.上一年度漏缴责保费的律师

2021年从外省转入本省漏缴职业责任保险费的律师(缴费名单由律所提供

4.2022年考核合格的新执业律师缴费名单由律所提供

(二)缴纳标准

全省律师统一每人每三年缴纳责保费700元。

附件1中所列应缴纳律师职业责任保险费名单(仅为2018

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本省曾缴纳职业责任保险费的律师),因律师转所、中止执业等原因造成附件名单有误或未列出的,请报律协财务部核实。

(三)律师职业责任保险费缴费帐户

名:海南省律师协会

开户行: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号:2650 3252 7029

五、团体会费、个人会费及律师职业责任保险费缴纳时间和缴费方式

(一)缴纳时间

请各律所及分所于2022年5月30日前将团体会费、个人会费和责保费统一收取以律所为单位通过转帐或现金存款方式分别存入协会指定专用帐户(注明律所名称及人数,团体和个人会费可一并转款并备注人数)。

(二)缴费方式

团体会费、个人会费及责保费的缴纳方式为转帐或银行营业柜台现金存入。省律协不收取现金,只核对团体会费、个人会费和责保费的现金存款单和转帐进帐单的金额与到帐情况。  

六、注意事项

1、请欠缴2021年度团体和个人会费的律所和个人,务必于5月30日前与本年度会费一并缴纳,否则视为不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的会员义务,本协会将书面告知省司法厅相关部门不予年度注册登记。

2、请各律所缴费完成后,向协会财务部提供以下电子材料(为减少流动,不再提供纸质材料):

1)《2022年度执业律师花名册》(含今年新执业律师)(附件2)

2)《2022年度团体会费、个人会费、责保费及爱心互助金缴费情况总表》(含律所所有缴费人员名单)(附件3)

(以上文件勿更改表格式样,并使用Excel版,请勿发PDF版以便拷贝。

3)所有缴款凭证(会费、责保费及爱心互助金银行转款回单)请发送扫描件并确保图片清晰。(若以现金方式转款,则必须向财务部寄送缴费凭证原件。

花名册缴费情况总表及转款凭证电子版发送至财务部邮箱:hnla1289@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XXX律师事务所;其中花名册还发送会员部邮箱hnla1295@126.com。各律所缴费完成后,请尽快将缴款凭证、缴费总表及花名册发送指定邮箱,财务部将按邮件报送顺序开具票据。

 

附件1:《2022年度应缴纳律师职业责任保险费人员名单》.xlsx

附件2:《2022年度执业律师花名册》空表.xls

附件3:《2022年度团体会费、个人会费、责保费及爱心互助金缴费情况总表》(范本)(请勿更改格式).xlsx

通讯地址:海口市人民大道56号海南律师会馆三楼

联系人:胡艳红0898-66161289  

                

 

 

 

海南省律师协会

2022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