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八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

 

海南省律师协会

 

 

琼律协通202229

                                                                                          

 

关于开展第八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律师行业实际,现就开展第八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推荐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健全党政主导的维权服务机制,为维护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保障,大力选树、表彰和宣传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先进典型,充分展示律师关注职工、服务职工、扶弱助困、匡扶正义的职业风尚,激励更多的律师积极投身职工维权服务事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为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应有贡献。

二、评选原则

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依照评选条件、评选程序进行,接受社会监督。

三、评选范围

“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应当在维护职工权益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律师中产生。根据名额分配,此次我省将推荐1名“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候选人。

已获得“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称号的律师原则上不再参加评选。

四、推荐人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忠于宪法和法律,认真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专业素质;

(二)模范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履行律师职责;

(三)本人或者带领团队积极参与劳动关系领域法律法规政策制定、职工法治宣传教育、劳动法律监督、劳动争议调处,办理与职工和工会组织相关的法律援助案件,为职工和工会组织提供法律服务,特别是近年来积极参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努力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在全国产生突出的、积极的社会影响;

(四)敢于坚持原则,维护公平正义,扶危济弱助困,承担社会责任,热心职工维权事业,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劳动领域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在职工和工会组织中认可度高。

凡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受过刑事处罚、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行业处分的,不得作为“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候选人。

五、相关事项

(一)我省符合条件的律师自愿报名参加评选;

(二)律师事务所要严格审查“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候选人报名人选资格、事迹材料是否真实、是否符合推荐条件等,并提出推荐意见。没有符合推荐条件人选的律师事务所可以不推荐;

(三)按要求填写“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候选人推荐表,并将推荐表(word版、PDF盖章版)发到协会邮箱;

(四)请各律师事务所将通知精神传达至全体律师,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工作,相关材料于2022年4月29日前报协会。邮箱: hnla2110@126.com,电话:66162110。

 

附件

附件:“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候选人推荐表.doc

 

 

 

海南省律师协会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