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律检同堂培训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海南省律师协会

琼律协202155

                                                                                                         

 

关于举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律检同堂培训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深入学习习近平“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解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过程中的疑难问题,统一执法司法理念,不断规范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办理,更好地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律师学院与国家检察官学院联合举办两期“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律检同堂培训高级研修班”。分配我省10个名额,每期5个名额,为做好我省律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律检同堂培训高级研修班”的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及师资安排

(一)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主要围绕控辩协商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中疑难问题展开,课程分为刑事法律前沿理论、控辩协商与认罪认罚案件办理实务两大模块。

1.控辩协商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理论问题

2.法律职业伦理

3.控辩协商与认罪认罚中律师的定位与角色

4.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地位与作用

5.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若干问题及对策

6.量刑规范与量刑程序

7.控辩审三人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中如何维护检察权、辩护权和审判权的平衡关系

8.主题研讨:律师与检察官如何良性互动,促进双方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控辩协商过程中实现共赢

(二)培训核心师资安排

顾永忠: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许身健: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朱孝清:最高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

苗生明: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厅长

罗国良: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温新明:北京市律师协会刑辩委员会主任

王兆峰: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主任

二、培训时间

培训分两期举办,第一期2021年9月23日—9月29日(9月23日20时全天报到),由国家检察官学院承办;第二期10月11日至10月17日(10月11日20时全天报到),由国家律师学院承办。

三、培训地点

国家检察官学院沙河校区(北京市昌平区百沙路9号)

国家律师学院(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中路103号)

四、培训对象

我省从事刑事辩护业务的律师

五、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班收取培训费3849元/人(含讲课费、场地资料费、学习用品、食宿费、教材费等)费用自理

六、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

1.请各律师事务所接到通知后,尽快确定参加培训人员,填好报名表(见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1912之前报送至协会秘书处

2.培训班采取专家授课与研讨交流相结合,培训期间进行研讨和交流,请参训人员根据培训主题,认真研究、充分研讨交流。     

3.疫情防控期间,只接受低风险地区及无本土确诊病例地区学员报名,参训学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报到。

4.培训期间请学员着正装,带足生活必需品,原则上报到后不能再出校园。请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的学员携带必备药品参训,并于报到当日将病情告知班级组织员。

5.请带近期两寸白底彩色免冠电子照片(大于50KB并且小于500KB,png、jpg、gif格式)。

6.国家检察官学院不安排接站,离校时间为9月29日中午12点以后(12:10学院安排统一送站,建议学员购买15:00以后返程票)。     

联系人:王禄锋   话:66162110

箱:hnla1295@126.com

 

附件:

附件1、2、3.doc

  

 

 

海南省律师协会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