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国律协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示范班学员的通知

 

海南省律师协会

 

琼律协202154

                                                                                                             

关于推荐全国律协青年律师领军人才

训练营示范班学员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全国律协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为行业管理培养了大批后备人才,促进了律师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进一步加强青年律师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青训营学员的榜样和引领作用,全国律协将在2021年举办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示范班(以下简称“示范班”),分配给我省2个参训名额。为做好我省“示范班”学员的推荐工作,现将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10月23日至27日(22日下午报到,28日上午离校)。

地点:北京律师学院(北京市怀柔区雁青路14号)。

二、推荐参训青年律师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2.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有良好社会声誉;

3.勤勉敬业,具有较强业务能力,取得突出工作业绩;

4.具有较强使命感,认真履行行业管理工作职责,自愿奉献律师行业发展;

5.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活动;

6.出生日期为1981年1月1日至1991年1月1日之间;

7.律师事务所主任、副主任、合伙人且在律师协会担任职务(律师协会两专委会主任、副主任以上职务)或当选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8.没有受到过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三、报名材料

1.各律师事务所完整填写《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示范班报名表》(附件1),加盖律所公章;

2.拟参训学员填写学员档案(附件2)并附电子版彩色证件照片。

、报名程序

第一阶段(9月8日前):各律师事务所推荐本所参训学员名单报送至协会秘书处,已参加过全国律协青训营培训的学员不再推荐;

第二阶段(9月12日前):遴选我省参加全国律协青训营学员省律师协会将根据报名情况择优推荐2律师参加全国律协青训营示范班

第三阶段(9月12日-15日):公示名单。

第四阶段(9月15日前):报送。向全国律协报送学员名单及资料。

、相关费用

示范班统一安排食宿,相关学习费用及食宿费由全国律协会费承担,往返交通费由学员自理。

、纪律要求

1.已报名但临时因故不能参加的学员,须向律师协会请假,时间不得晚于示范班开班前两周;

2.培训期间学员须严格遵守考勤纪律,原则上不得请假,因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请遵照示范班请假程序执行。未经请假而不参加培训、无故缺勤及培训期间违反纪律的学员,将对自己及所在律师事务所今后参加全国律协活动产生不良影响;

3.参训学员须严格执行当地和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

联系人:王禄锋  :66162110

箱:hnla1295@126.com

 

附件:

 

 

附件:1、2.docx

 

 

 

 

 

海南省律师协会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