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名参加人民法院涉外法庭实习工作的通知
作者: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21-08-17 浏览次数:
海南省律师协会
琼律协通﹝2021﹞48号
关于报名参加人民法院涉外法庭
实习工作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为加强我省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工作,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根据《海南省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经省律协同意,实习人员的实习可以在律师事务所进行,也可根据需要在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或法院、检察院等单位实习”的规定,协会从实习人员中推荐涉外法律后备人才,分批派往人民法院涉外法庭实习,担任法官助理,每批4人,实习期限为6个月。2020年,协会已派出两批实习人员,现开展2021年度实习报名工作,具体条件如下: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二)已在省律协申请实习登记并领取《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
(三)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具有同等水平的外语等级证书;
(四)具有国外或港澳台学习、工作经历(优先推荐);
(五)能够专职实习六个月。
请各律师事务所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本所全体实习人员,并结合实际开展报名工作,报名表请于2021年8月23日前邮寄到协会秘书处,电子版发至协会秘书处邮箱。
(联系人:王禄锋,电话:66162110,邮箱:hnla1295@126.com)
附件:
海南省律师协会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