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的通知
作者: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21-01-11 浏览次数:
海南省律师协会
琼律协通﹝2021﹞1号
关于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为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有效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加强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中政委﹝2020﹞59号)精神,结合我省律师行业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律师事务所要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对遭受违法犯罪侵害或者民事、行政侵权,无法通过诉讼、仲裁获得有效赔偿、补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退役军人采取辅助性救济措施。
二、各律师事务所要协助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为退役军人提供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帮扶援助,切实帮助解决退役军人在法律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各律师事务所要组织律师通过延期收费、减免费用、志愿服务等方式,优先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为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以及通过法律手段保障自身权益提供法律帮助。
四、各律师事务所要结合实际设立退役军人优先接待窗口,开辟“绿色通道”,对退役军人当事人优先接待、受理,把党和国家对退役军人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体现尊重优待。
五、各律师事务所要结合普法宣传、村(居)法律顾问、法援值班、涉法信访、法律业务培训等工作,安排律师到基层一线为退役军人提供面对面、点对点法律服务。
六、各律师事务所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方面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困难,请及时报送协会秘书处邮箱:hnla2110@126.com。
附件:
海南省律师协会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