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律师协会 关于给予海南唐海律师事务所行业处分的决定书
作者: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20-12-30 浏览次数:
海南省律师协会
琼律协〔2020〕33号
海南省律师协会
关于给予海南唐海律师事务所
行业处分的决定书
被处分会员:海南唐海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码:
31460000394552835W,主任:陈正伟,联系电话:13307678921。地址:海南省五指山市越丰路宏洋大厦正对面四楼。
经海南省司法厅查明,海南唐海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4年10月15日,是海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成立时登记的合伙人有陈正伟、蒋智杰、陈宗泽,实际出资的合伙人有陈正伟、蒋智杰、陈宗泽、张礼、张阜。在海南唐海律师事务所成立之前,张礼、张阜跟陈正伟、蒋智杰、陈宗泽就相互认识,是朋友,张礼原在海南天皓律师事务所执业,后转入海南唐海律师事务所。张阜与张礼是大学校友,无律师执业资格证,张阜出资八万元作为唐海所的合伙人,没有与唐海所及其合伙人签订协议。
以上事实有《海南唐海律师事务所成立时的情况说明》,询问笔录等佐证。
海南省司法厅认为,海南唐海律师事务所将非律师作为合伙人,情节特别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已构成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条、《海南经济特区律师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于2020年9月29日,作出琼司律罚决字〔2020〕第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给予海南唐海律师事务所吊销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2020年10月30日,海南唐海律师事务所收到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放弃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该行政处罚已生效。
鉴于海南唐海律师事务所的违法行为,本会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十七条的规定决定:给予海南唐海律师事务所取消会员资格的处分。
海南省律师协会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