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名加入海南省政法系统执法司法监督(案件评查)人才库的通知
作者: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20-11-05 浏览次数:
海南省律师协会
琼律协通﹝2020﹞63号
关于报名加入海南省政法系统
执法司法监督(案件评查)人才库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为加强对执法司法活动制约监督,促进严格公正执法,不断提高全省政法单位的办案水平和案件质量,根据省委政法委《关于推荐海南政法系统执法司法监督(案件评查)人才库人才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律师行业实际,现将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国大陆国籍,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行业处分、行政处罚记录;
(二)具有高度的责任感与正义感,愿意积极参加、主动配合全省政法系统执法司法监督和案件评查等工作;
(三)律师执业满8年或从事相关法律工作满10年。
二、名额分配
共5个名额,原则上按照地域分配,海口、三亚、儋州地区的律所律师各1个名额,其他市县的律所律师1个名额,省直律所的律师1个名额。
三、选聘程序
(一)推荐。各单位根据选聘条件,采取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推荐人选报协会,由协会审核后向省委政法委推荐。推荐人员专业中刑事、民事、行政要有适当的比例。
(二)审核。省委政法委将按照选聘条件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综合评价后报省委政法委秘书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入库人选。
(三)公示。入库人选名单将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聘任。入库人选经过公示无异议后,由省委政法委统一下发聘任通知书。
四、人才库人才主要职责
一是参加案件评查工作。根据工作安排和省委政法委委派,参加有关案件评查工作,按程序评查案件,提出评查意见。
二是参与执法司法监督工作。对在工作中发现的政法系统违法违纪或不公正不公平行为进行监督,按程序向省委政法委反映问题和线索;根据工作需要,经省委政法委和协会同意,参加有关案件调查组工作。
三是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对省委政法委督办、协调的重点疑难案件,提供相关法律政策咨询和支持。
五、人才库管理
人才库由省委政法委和协会共同负责管理,实行动态管理方式。
一是使用。根据每年度案件评查工作方案,由省委政法委在征求个人意见基础上,向协会发函抽调参加案件评查。涉及执法司法监督方面工作时,由人才库聘任人员直接与省委政法委联络员对接报送有关线索信息。在开展法律政策咨询时,由省委政法委直接与聘任人员沟通征求意见。
二是退出。对因个人原因自愿申请退出,由个人向协会申请,经协会审核后报省委政法委审批退出。对在开展案件评查等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或法律法规的,由省委政法委按程序研究确定后将从人才库中除名。
三是增补。对发生岗位变动、不适宜担任人才库聘任人员或自愿退出、被除名出现空缺时,由协会按空缺情况推荐相关专业人才增补入库。
六、报名要求
请各律师事务所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本所全体律师,并结合实际开展报名工作,于2020年11月9日上午下班前以律所为单位将《海南政法系统执法司法监督(案件评查)人才库人才推荐表》电子版发至协会秘书处邮箱。(联系人:练开平,电话:66162110,邮箱:hnla2110@126.com)
附件:
海南政法系统执法司法监督(案件评查)人才库人才推荐简历表.doc
海南省律师协会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