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省律师协会获评“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近日,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和省民宗委联合印发文件,命名海南省律师协会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以表彰省律师协会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贡献的智慧和力量。

近年来,省律师协会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以开展“海南民族优秀文化引领”工程为主线,结合律师行业特点,通过强化组织领导、织密宣传教育网、稳妥推进创建措施、及时总结提高等方式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创建活动伊始,省律师协会就及时成立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创建活动方案,明确任务、压实责任。

创建活动开展以来,省律师协会汇集多方力量,搭建了课堂教学、网络教育、主题教育多位一体的网上文化交流共享平台,为创建活动营造浓厚氛围。紧密结合律师协会行业特点,严格落实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成立少数民族地区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团,先后深入昌江、东方、乐东等地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妇女权益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法律巡回宣讲128场次,有效提高了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律意识。持续援助少数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将白沙黎族自治县阜龙乡天堂小学改建成海南律师希望小学,给少数民族孩子们带去欢乐和希望。落实国家精准扶贫政策,与少数民族地区贫困群众一对一结对帮扶,累计为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捐款12万元,帮助协调、解决群众就业创业方面遇到的困难50多件,帮助30多名少数民族群众摘掉了贫困户的帽子。注重提炼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归纳形成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制度机制,建立了《少数民族地区法律宣讲汇编》《少数民族地区人民调解工作注意事项》等4项制度文件,为创建活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省律师协会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受到了少数民族地区群众的热烈欢迎,充分发挥了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获评“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后,省律师协会表示,将不断激发全省律师继续投入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热情,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充分发挥示范单位先进、先行、先锋作用,更好助力海南自贸港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