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海南、青海青年律师第二期领军人才训练营报名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律师协会


琼律协通〔2019〕34号

                                                       


海南省律师协会

关于开展2019年海南、青海青年律师

第二期领军人才训练营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加强青年律师队伍建设,更好地开展律师行业管理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加强海南、青海两省青年律师的联系沟通,更好的培养具有引领带动和标杆示范作用的优秀青年律师,定于2019年8月14日至8月17两省律协将联合在青海举办第二期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名额为60名,其中青海30名,海南30名。为做好本次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2.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3.具有较强的责任感,认真履行行业管理工作职责,对律师行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4.勤勉敬业,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取得了较突出的工作业绩;

5.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活动;

6.出生日期为19831月1日之后,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青年律师:

1)在省市区担任一定的社会职务;

2)在省律师协会担任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或者其他专门委员会委员;

3)在律师事务所担任主任、副主任或者合伙人,愿意参与律师协会行业管理工作。

4)在各律师事务所担任骨干的青年律师。

二、报名方式

   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采取律师自荐、律师事务所推荐,省律师协会选拔报名的方式进行。请各律师事务所于2019年8月2日前,将本所参加第期训练营的学员名单报至省律协协会秘书处。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第一阶段:报名。各律师事务所应当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根据本所情况发布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公开选拔公告,鼓励青年律师自愿报名。

   第二阶段:审核。收到青年律师报名材料后,各所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选拔符合条件的青年律师参加训练营活动,并将学员名单报省律协。

第三阶段:复核。省律协对各律师所的报名名单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学员安排参加期训练营活动。

三、报名材料

   参训律师名单确定后,请各所和参训律师填写下列报名材料:

   1.各所统一填写《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报名表》(附件1),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2.拟参训青年律师填写学员档案(附件2)并附电子版彩色证件照片。

报名材料填写完成后,请各律师事务所于2019年8月2日前将第二期学员材料报至省律师协会秘书处。

四、培训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

第二期:2019年8月14日-8月17日

2.报到和离校时间:

第二期:2019年8月13日全天报到。2019年8月17日20:00闭营仪式及晚宴结束后离校。

3.培训地点:青海省海北臧族自治州门源回族自治县门源县青浩路58号民警综合楼。

五、培训对象

各律师所按照本通知规定条件推荐的青年律师。

六、相关费用

训练营统一安排食宿,报名费为每学员3800元。学员的报名费及往返交通费由学员自理。

七、纪律要求

1.已报名参加训练营活动但临时因故不能参加者,须向本所提出请假并由本所向省律协提出替换人选申请,时间不得晚于训练营开班前一周;

2.未经请假而不参加培训的人员将影响自己及所在律师事务所今后参加省及全国律协活动的资格;

3.训练营期间请严格遵守考勤纪律,原则上不得请假,因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请遵照训练营请假程序执行。无故缺勤的人员及培训期间违反纪律的人员将影响自己及所在律师事务所今后参加全国律协活动的资格。

八、联系方式

   1.省律协联系人:林莉

电话:66161293邮箱:hnla1295@126.com


附件:青训营报名表格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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