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对外宣传合作律师库的通知
作者: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19-03-22 浏览次数:
海南省律师协会
琼律协通[2019]11号
海南省律师协会
关于组建对外宣传合作律师库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推动自贸区(港)建设,优化我省律师外宣人才结构,提升对外宣传水平,协会将招募有志律师与海口电视台共同搭建对外宣传合作律师库,共同参与海口电视台《看法》栏目录制。为顺利完成招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海口电视台《看法》栏目分类如下:
(一)热搜榜版块:律师针对国内热点话题进行深度探讨;
(二)日常案件点评版块:律师客串法制故事的讲述者,讲述法制故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三)非常律师版块:律师针对具体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点评;
(四)法润椰城版块:律师携手海口电视台,进入社区参与普法活动。
二、报名条件:
(一)形象好、气质佳,普通话等级为一级乙等水平以上者优先考虑;
(二)心社会公益,具有较强的责任感,愿为社会公众答疑解惑;
(三)品行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任何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在海南律师行业具有良好的声誉和影响;
(四)知识面广、阅历丰富,在镜头前具有自信、从容的表现力,能与他人积极互动、应答自如;
(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理论功底扎实,在相关专业法律领域具备较为丰富的实务经验;
(六)专家学者,中共党员律师优先考虑。
三、报名截止日期
从2019年3月25日至2019年4月10日。
四、报名要求
(一)一律师自愿申报,并经所属律师事务所统一推荐;
(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自愿申报、并经所在单位同意推荐;
(三)报名材料要求客观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通报批评。
五、报名材料
《海口电视台〈看法〉栏目律师报名表》(见附件1),纸质、电子版各1份(纸质版加盖律所或所在单位公章后送至海南省律师协会秘书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nla1295@126.com)。
六、有关说明
(一)省律协将对报名律师进行筛选,并对选出律师进行统一培训,培训合格后参加栏目录播;
(二)鉴于录制地点位于海口市,本次报名鼓励在海口市及邻近地区执业的律师踊跃参与,非海口市及邻近地区执业的律师以自愿为主;
(三)本次为首期招募,已入库律师采用考核淘汰制,每年度将根据需求补充招募;
(四)海口电视台各法制栏目原则上只从入库律师中选择参与律师;
(五)请有此意愿律师踊跃报名参加,为行业、律所及本人积极宣传造势;
(六)经海南省律师协会审核通过的律师,将入选为对外宣传合作律师库。
联系人:林莉电话:66161295
电子版文件下载:
海南省律师协会关于组建对外宣传合作律师库的通知(含报名表).docx
海南省律师协会
2019年3月22日
海南省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9年3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