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学习贯彻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发挥律师职能作用 做好“十三五”开局之年各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作者: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16-03-24 浏览次数:
海 南 省 律 师 协 会
琼律协通[2016]07号
关于转发学习贯彻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发挥律师职能作用
做好“十三五”开局之年各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今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为落实“十三五”规划建议要求,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扎实做好各项服务工作,现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学习贯彻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发挥律师职能作用 做好“十三五”开局之年各项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各律所学习贯彻,并于2016年4月15日前将学习贯彻情况书面报至省律协邮箱。
联系电话:66161292 邮箱:hnla1293@126.com
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学习贯彻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发挥律师职能作用 做好“十三五”开局之年各项工作的意见》(请在本网站下载电子版)
海南省律师协会
2016年3月23日
附件:关于学习贯彻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做好“十三五”开局之年各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