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执业律师未完成培训任务的情况通报
作者: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16-03-03 浏览次数:
海 南 省 律 师 协 会
海南省律师协会
关于2015年度执业律师未完成培训任务的情况通报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律师培训网提供的我省律师网络培训课时汇总结果,以及我会组织的现场培训签到情况统计,现将2015年度我省执业律师未按规定完成年度培训任务(40课时)的人员名单予以通报(见附件,统计截止时间2016年3月1日),未完成年度培训任务的律师请务必于3月4日-3月10日再次登录中国律师培训网海南站进行补充培训,以便达到年度培训课时要求。
如在此期间仍未完成年度培训任务的,我会将根据海南省律师协会《关于做好2015年度执业律师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琼律协通[2016]01号)的规定,对年度培训为0课时的律师,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等次;对没有足额完成培训课时的律师,年度考核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如对通报情况有异议,请在3月5日前向协会秘书处提出,联系电话:66161298,联系人:孟凡华。
海南省律师协会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