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司法厅 海南省律师协会关于印发《海南省律师人才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海南省律师人才库建设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海南省司法

海南省律师协会

2015年12月28日



海南省律师人才库建设实施方案


为适应我省法治建设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律师人才队伍建设,发挥法律人才智囊团思想库的作用,海南省司法厅和海南省律师协会决定建立海南省律师人才库,为海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支持和制度保障。现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关于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着眼建立、完善有利于调动全省律师队伍法学法律人才积极性、创造性的有效机制,通过建立海南律师人才库(以下简称人才库),努力造就一支数量充足、门类齐全、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海南律师人才队伍,充分调动和激发人才的最大潜能,推动海南法治建设,为加快推进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可靠的法律人才保障和专业支持。

二、任务和作用

1、目标。人才库将分期逐步建设完成。2016年3月前,建成一个具有一定规模、学科齐全、入库人员素质高、信息丰富的律师人才库。2016年6月前:在全面了解和掌握我省律师人才结构和现状的基础上,初步建成多学科多专业复合的律师人才库,逐步形成发现、培养、使用律师人才的管理机制。

2、作用:建立海南律师人才库主要是为我省有关的法律、政策的草拟和起草工作提供咨询。对立法、司法、执法、普法等实践活动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为政府的重要决策和重大行政措施提供法律服务,为重大项目建设,以及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参与法治宣传和法治教育,培养青年律师人才。

三、选拔条件

入选海南省律师人才库的律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热心公益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在依法维护国家利益、社会稳定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中成绩突出;

(二)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有较高的职业素养和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每年办理或参与办理各类业务案件20件以上; 

(三)具有较高的法学理论水平,在各类专业报刊或全国行业研讨会上发表过业务论文、案例评析3篇以上;

(四)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诚信执业,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行业协会惩戒;或受行政处罚、行业惩戒满五年以上;

(五)从事律师执业十年以上(担任过法官、检察官、公职律师的执业年限可计算在内),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有特殊法律业务专长的或有特别突出贡献者不受此限。

四、选拔程序

申请入选人才库的律师,须本人自愿,经律师事务所推荐,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同意,由省律师协会审核,省司法厅审查确认后入选。人才库采取分批收录,第一批申报时间截止2016年2月底。此后,每年3月份各律所集中组织一次报名推荐工作。

(一)报送推荐。符合选拔和推选条件的律师,本人可向所在律师事务所报名,由所在律师事务所考核推荐。报名律师须填写《海南省律师人才库报名表》,经律师事务所初审,主管司法行政机关签署意见后,向省律师协会报送。

(二)审核。省司法厅与省律师协会组成考核组,对拟入选的对象,按照本方案第三条选拔条件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

(三)公示。审核通过后,在省律师协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公示结束后,省律师协会上报省司法厅进行复核。

(四)入库备用。复核工作结束后,由省司法厅将选拔的律师人才录入人才库,在司法行政网站上公告。

五、人才库的管理和使用

(一)共同管理。人才库建设工作由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统一管理,具体工作由省司法厅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处和省律师协会秘书处负责相互协调、共同管理,保障人才库工作正常开展。

(二)适时更新。各律师事务所应建立入库律师的动态考核机制,对不符合人才库条件的应及时上报,由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及时调整除名。同时,各律师事务所应对律师人才的入库信息进行收集和整理,并将律师人才的变动情况,如工作调动、职务调整、重大奖惩等重要信息,及时报送省司法厅或省律师协会,以便对人才库的内容进行相应的更新。此外,要拓展视野,善于发现新的优秀律师人才,并依据考核内容和程序将其吸纳到律师人才库来,为法律服务人才库补充新鲜血液。

(三)科学分类。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对入库律师进行科学分类,初步按专业分三大类别:刑事类、民商类和行政类。刑事类分为:普通刑事和经济犯罪;民商类分为: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建筑房地产、知识产权、金融贸易、公司并购、清产核资、海事海商、涉外民商事等;行政类暂不分类。以此逐步构建类别齐全、专业突出、使用便利的人才分类机制。

(四)激励机制。根据入库律师的专长和特点,积极为他们提供施展才华的机会。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省律师协会向各级人民政府及组成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社会组织以及乡镇、社区等推荐法律顾问人选时,优先从人才库中挑选。符合担任法官、检察官条件的,向法院和检察院推荐。也可通过各种渠道向人大、政协推荐,担任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充分发挥律师人才的参政议政作用。

六、工作要求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省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要充分认识建立律师人才库对促进我省律师队伍建设和律师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认真负责地做好律师人才选拔入库工作。

(一)坚持原则,确保质量。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依法办事原则。认真负责地做好审查和核实工作,确保最优秀的律师人才进入人才库。

(二)鼓励引导,争当优秀。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鼓励广大律师向入选人才库的律师学习,让更多的律师进入律师人才库的行列,充分发挥入选人才库律师的模范引领作用。

(三)加大宣传,扩大影响。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多种渠道宣传律师人才的成绩,让社会各界对海南律师人才库有进一步的了解和信任,提升海南律师行业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四)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要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建立起人才库的管理和使用的制度,充分发挥律师人才库的作用,为推动经济发展和法治海南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附件:

海南省律师人才库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