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省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信息采集补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17-12-21 浏览次数:
海南省律师协会
关于海南省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信息采集补全工作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按照司法部、全国律协关于加快律师行业信息化建设的总体部署,由司法部、全国律协共同开发的《全国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已完成第一阶段建设和规范行业信息化技术标准的工作任务。现就启用“海南省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初始化信息采集补全等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动全省数据采集补全工作
各律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所律师登录系统进行数据采集补全,并于12月31日前完成本地区系统数据采集补全工作。
二、登录方式
使用本系统不需要额外安装客户端,但如果您的IE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会导致不能正常使用。目前系统支持的浏览器有:IE9+(操作系统 win7以上版本)、chrome 浏览器(谷歌浏览器)、360浏览器(使用极速模式 )。
1、用浏览器访问“海南省律师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hainanlawyer.org/),点击“海南省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输入账号和初始密码进行登录。
2、用浏览器访问地址:http://oa.acla.org.cn/,在左侧地区中选择“海南”进入登录页面,输入账号和初始密码进行登录。
三、账号分配
(一)省律协负责人、工作人员账号及密码(按填报的权限分配表人员名单)
帐号:
初始密码:
律协秘书处用户帐号请务必妥善保管,登录系统后要完善个人信息,并修改密码,不得外泄。
(二)各律师事务所、律师账号及密码具体规则:
1.律师事务所
帐号: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初始密码: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号后6位(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六位。)
2.律师
帐号:律师执业证号
初始密码:身份证号后6位(末位为X的填写密码时用小写字母x)
为保证系统安全,用户帐号仅限本人使用,请尽快登录系统修改初始密码并妥善保存,严禁外泄帐号和密码信息。
(三)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账号及密码规则:(实习人员系统开通时间:2018年1月1日)
帐号:资格证号
密码:由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进入登录页面后,点击左侧“申请实习证”,按照步骤完成信息填写并自行设置登录密码。设置完成后登录系统补全其他信息。
律协在办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相关事项时务必要求其完成系统申请。
四、其他重要事项
(一)启用《海南省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对于推进律师行业信息化建设,提高律师协会服务管理律师效率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律协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把信息系统推广使用纳入本律师行业信息化建设总体部署,认真研究,明确分工,加快推进。要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系统的推广使用、提高应用水平。
(二)律协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积极会同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动员广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和相关工作人员按照系统部署的进度要求及时填报数据,确保数据采集及时、准确、完整,努力实现全国、全省律师数据互联互通,确保年底前完成总体目标要求。
(三)律协、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信息补全的具体操作指引详见《全国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
如果律师事务所、律师在信息补全的过程中发现执业信息数据有误的,可以通过系统中【技术咨询】或填写“工单系统”申请更正。填写工单时需要提供相关有效证明信息,如执业证书相关页面作为附件一同上传。经审核通过后由系统进行更正。
五、联系方式及技术支持
1、省律协
联系人:吴坤
电话:0898-66161293
邮箱: hnla1297@126.com
2、技术支持: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话:400-920-0247
邮箱:acla@homolo.com
附件:《全国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律师协会版、律师事务所版、律师版、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版)
请点击下载:
海南省律师协会
2017年12月19日
报:厅领导
送:厅律师公证工作处、省律协党委委员
八届理事会、监事会、秘书长、副秘书长
海南省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7年12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