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律师协会关于评选表彰2017年度 行政岗位先进个人的通知



海南省律师协会

琼律协通[2017]40号

                                                                                             

海南省律师协会关于评选表彰2017年度

行政岗位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为了进一步弘扬先进,树立典型,全面了解评价我省律师事务所行政人员的工作成绩,有效激励表现优秀的行政工作人员并为全省律所行政工作人员树立榜样,鼓励全省律所行政工作人员全身心的投入到为了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更好的为律师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经协会研究决定对2017年度工作表现突出的律师事务所行政工作人员进行评选并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年度表现突出的律师事务所行政内勤人员,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并且在单位连续工作满2年。

二、评选条件

(一)严格遵守律所各项规章制度,忠于自己的工作职责,勤奋好学,积极上进,任劳任怨,服从工作安排。

(二)能够熟悉掌握律所各项业务,办事精炼,具有较好的协调沟通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团队精神。

(三)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同事,乐于助人,工作积极主动,表现突出。

(四)能够高效率出色的完成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部署和安排的各类工作任务,支持和配合律师协会工作,在本行业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先进事迹1500-2000字)。

三、评选程序

(一)律师事务所及协会秘书处须按照评选条件,评选推荐符合条件的行政人员,并认真填写《律师事务所行政岗位先进个人评选呈报表》、《协会秘书处行政岗位先进个人评选呈报表》,每家律所只能推荐一人,没有符合条件的行政人员不予推荐。

(二)合伙所要召开合伙人会议推荐,个人所由主任推荐,并在《律师事务所行政岗位先进个人评选呈报表》签署意见,主任签名并加盖律所公章,于2017年12月15日之前将《律师事务所行政岗位先进个人评选呈报表》上报省律师协会秘书处(纸质版)。

(三)协会召开会长办公会研究并按照10%-15%的比例,评选出行政岗位先进个人并予以表彰(具体表彰日期另行通知)。

联系人:蔺焕平电话:66161293  


附件:

附件1、律师事务所行政工作人员评选优秀表.doc










海南省律师协会

2017年11月20日






送:郑学海厅长,孙书南副厅长,省厅办公室,省厅律公处,


各市县司法局,海口、三亚工作站,本会理事、秘书长


海南省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7年11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