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海南省司法厅政治部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度<法制日报>等报刊征订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琼律协通[2009]029号

  关于转发《海南省司法厅政治部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度&lt;法制日报&gt;等报刊征订工作促进司法行政宣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海南省司法厅政治部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度&lt;法制日报&gt;等报刊征订工作促进司法行政宣传工作的通知》(琼司政通[2009]3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望贯彻实施。

  一、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法制日报》和《法制时报》等报刊的征订工作,单位领导要带头订阅并坚持阅读,将其作为掌握上级部署、了解社会动态、指导当前工作的重要资料;

  二、各律师事务所要切实做好2010年度《法制日报》和《法制时报》等报刊的征订工作,按厅政治部的要求,各律所要保证征订数量,并在10月28日前将订阅报刊的发票传真至省律协秘书处。

  联系人:曹旭电话:66161297传真:66161299

  附件1《海南省司法厅政治部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度&lt;法制日报&gt;等报刊征订工作促进司法行政宣传工作的通知》

  附件2《法制日报》和《法制时报》的邮发代号以及《2010年各市县邮政局上门收订报刊和投诉电话》

  海南省律师协会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1:

  海南省司法厅政治部

  琼司政通[2009]39号

  海南省司法厅政治部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度《法制日报》等报刊征订工作促进司法行政宣传工作的通知

  厅直属各单位,各市、县司法局,厅机关各处室,省律师公证协会:

  《法制日报》是司法部主办,面向全国政法机关发行的权威性强,信息量广的重要报纸,是党在政法战线的主要喉结,各级党政领导了解政法综合工作的重要渠道,广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了解法制建设的重要窗口,也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宣传自己,交流经验,指导工作的重要阵地。《法制时报》是省内唯一一家政法、法制宣传专业类的报纸,自创刊以来一直是省委政法委的机关报,是全省政法系统面向社会唯一的专业宣传阵地,在全省政法宣传工作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省委政法委作为向社会公开全省政法工作重大部署、重大案件侦察处理和全省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权威性窗口。根据司法部和省委政法委《中共海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度&lt;法制时报&gt;征订工作促进政法宣传工作的通知》(琼政字[2009]146号)的要求,请各单位充分认识和高度重视订阅《法制日报》、《法制时报》等报刊对推动我省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重大意义和现实作用,切实改变可订可不订的思想,把征订《法制日报》、《法制时报》等报刊作为做好当前我省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做好2010年的征订工作。现就进一步做好2010年《法制日报》、《法制时报》等报刊的征订工作,推进司法行政宣传工作和平安建设的深入发展,特通知如下:

  一、目的及要求

  为进一步贯彻中央政法委关于政法宣传工作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部署;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司法厅(局)长座谈会和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宣传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充分发挥《法制日报》、《法制时报》等报刊在我省司法行政宣传工作中主阵地、主渠道作用;进一步扩大《法制日报》、《法制时报》等报刊政治影响力,加强司法行政宣传报道工作;进一步扩大《法制日报》、《法制时报》等报刊在我省司法行政系统覆盖面的具体措施,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根本任务,全力做好政法宣传工作,以夯实政法工作根基,促进社会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稳定,为保障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法制日报》、《法制时报》等报刊的征订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结合当前开展的《法律进机关》工程,把它作为广大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辅助教材。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法制日报》、《法制时报》等报刊的征订工作,带头订阅并坚持阅读,作为掌握上级部署、了解社会动态、指导当前工作的重要资料。

  二、征订范围

  厅局级领导、各处室、地市、县局举领导、科室、基层司法所、监狱局、劳教机关局领导、处室,监狱、劳教所领导、科室、监区(大队),律师公证协会,律师事务所、公证处。

  三、征订办法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宣传工作的意见》(琼司[2009]14号)的精神,2010年采取由厅政治部统一征订报刊的办法,分别以厅机关、监狱、劳教所、市县司法局、律师公证协会为基本订户,根据《法制日报》、《法制时报》等报刊的征订参考标准,填写征订登记表,并于2009年10月15前报送厅警务宣传教育处,联系人:符永甘,联系电话(传真)65919029。

  四、征订任务数

  根据司法部的统一部署,我省司法行政系统2010年度订阅《法制日报》的标准请参考《海南省司法行政系统订阅&lt;法制日报&gt;参考标准》(附件1);其他各报由单位酌情征订。

  附:1、海南省司法行政系统订阅《法制日报》参考标准

  海南省司法厅政治部

  二00九年九月十八日

  附: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