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海南省实习律师管理办法》的通知

  

  海南省律师协会

  琼律协通[2009]028号

  海南省律师协会

  关于印发《海南省实习律师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海南省实习律师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律师协会理事会原则通过,并报请省司法厅审核。现印发给你们。各律所要认真组织律师和实习律师学习和落实该管理办法,重视对实习律师的组织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实习律师的实习活动,提高实习考核质量,并结合实际完善本所的实习律师管理制度,抓好实习律师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实际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

  附件:海南省实习律师管理办法(试行).doc

  海南省律师协会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