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6-2017年度我省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第二阶段集中培训及考核的补充通知
作者: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17-03-06 浏览次数:
海 南 省 律 师 协 会
琼律协通[2017]03号
关于组织2016-2017年度我省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第二阶段集中培训及考核的补充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和省律师协会《海南省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海南省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实习考核规程》的规定,决定于2017年3月13日至31日组织全省2016-2017年度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第二阶段集中培训并进行考核,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训人员:
我省全体2016-2017年度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
二、 集中培训及考核日程安排:
(一)第二阶段培训时间:2017年3月13日至30日;
(二)考核时间:2017年3月31日(1天);
(三)上课时间:上午9:00(8:30指纹签到)-11:30;下午15:00(14:30指纹签到)-17:30。
(四)结业典礼时间:2017年4月6日(周四)上午9:00开始(8:30指纹签到)。
三、 集中培训地点及教室安排:
(一)地点: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280号海南政法
职业学院院内。学院可提供住宿,需住宿的学员可跟客房中心预订,费用自理。电话:65855766。
(二)教室安排:13日-16日上午实训楼一楼报告厅,
16日下午-31日实训楼二楼报告厅。
四、提交实习培训和考核等材料:
(一)应提交材料:
1.《海南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三份,见附件一);
2.《海南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鉴定书》(一式两份,见附件二);
3.实习期间的工作日记(记载截止于2017年3月12日);
4.办案报告(不少于9篇,装订成册,尽量函括民事、刑事、行政、仲裁、非诉讼案件,每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
5.旁听心得(不少于6篇,装订成册,尽量函括民事、刑事、行政案件,每篇字数不少于1500字);
6.论文(法学论文,题目自拟,须是实习期间独立完成,字数不少于3000字);
7.身份证、实习证的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二)提交时间:
2017年3月20日17:00前,逾期将予通报批评。
五、联系人:
孟凡华:66161298;
吴坤:66161293。
海南省律师协会
2017年3月3日
附件一: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考核登记表(2016-201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