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0年第三期“青年律师沙龙”的通知
作者: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15-12-15 浏览次数:
海 南 省 律 师 协 会
琼律协通[2010]021号
关于举办2010年第三期“青年律师沙龙”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为了使青年律师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开拓国际视野,尽快适应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新形势,我会青工委将于2010年6月9日下午3时在海南律师会馆三楼举办2010年第三期“青年律师沙龙”,特邀新加坡休伦咨询公司(跨国公司)本杰明先生来主讲“商业纠纷与国际仲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沙龙时间:
2010年6月9日下午3时至5时半(请于2:50分前进场)
二、沙龙地点:
海南律师会馆三楼会议室
三、沙龙主题:
中新法律交流——商业纠纷与国际仲裁
请各律师事务所接到本通知后,积极组织本所律师及实习律师参加,并将参加人员名单于6日9日上午11时前传真至协会秘书处。本次沙龙计四个培训课时。
联系人:张杰
联系电话:66161295传真:66161299
海南省律师协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