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6-2017年度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集中培训考核的通知



海 南 省 律 师 协 会



琼律协[2016]28


                                                                                                         


海南省律师协会

关于组织2016-2017年度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集中培训考核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和省律师协会《海南省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海南省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实习考核规程》的规定为做好2016-2017年度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实习以及集中培训考核的组织管理工作,省律师协会分别20161024日至28日2017313日至31两个阶段)组织全省实习人员集中培训并进行考核,现将集中培训考核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已领取2016年《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的实习人员及重新实习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集中培训与面试考核时间
  (一)集中培训时间

1.第一阶段集中培训时间20161024日至28日

   2.第二阶段集中培训时间2017313日至31
  ()面试考核时间:

2017年331日(为期1天)
  三、上课时间与地点

  (一)上课时间

1.上课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签到时间:上午8:30-9:00,下午14:30-15:00(上午、下午均打卡签到)。

  (二)培训地点

恭和苑酒店2楼多功能报告厅(海口市海甸岛颐园路3号,律师会馆斜对面)

酒店提供食宿,需住宿的学员可跟酒店预订,费用自理。电话:18689868090,联系人:王经理。

 四、培训内容

 第一阶段集中培训主要内容为海南省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及《海南省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实习考核规程》,行业和行政管理的规定,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以及律师执业风险

第二阶段集中培训主要内容为公司法、合同、房地产、刑事诉讼、行政诉讼、金融证券、仲裁、非诉、法律顾问等方面的业务知识,以及演讲综合技能

培训形式为面授、专题讨论、课题研究等形式。

综合考核
   根据《海南省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实习考核规程》的规定,协会在实习人员实习期满和集中培训结束后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分为政治素质、道德品行、执业素养和实习表现四个方面其中实习表现包含:考勤、笔试、工作日记办案报告、旁听心得及论文等内容。考核将对实习人员上述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一)笔试由省律协从实习培训教材《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基本规范》《律师执业基本素养》范围出题进行笔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0-59分为不合格,60-100分为合格。

(二)考勤集中培训期间的考勤,由协会秘书处负责登记汇总。考勤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缺勤1天(含1天)以上或请假3天(含3天)以上,或缺课和请假共计3天(含3天)以上的为不合格。缺课或请假在上述天数以下的,将在考核时予以扣减考勤分值。迟到30分钟以上或早退的,视为缺课。

(三)审核。即对实习人员的工作日记、办案报告、旁听心得和论文的数量、质量进行审核、评判。符合数量和质量及格式要求的为合格。

(四)面试。由省律师协会成立,有省厅律公处、审批办公室派员参加的专门考核委员会,对实习人员进行面试考核。考核包括:1.法律法规知识;2.律师业务知识和技能;3.实习人员工作日记、办案报告、旁听心得中涉及到的案件的相关法律问题;4.论文中涉及到的法律(法理)问题;5.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的工作态度、诚信、执业能力、职业操守、政治思想品德等方面的问题。

六、实习任务及要求

   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应完成以下实习任务(须由本人亲自完成)。

  (一)实习期间的工作日记。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工作日的工作须撰写工作日记。工作日记应记载:1.参加协会举办的新法律、法规培训情况;2.参加律师事务所举行的重大、疑难案件的讨论、业务学习等情况;3.接待当事人、与当事人洽谈案情的情况;4.参加庭审活动或会见犯罪嫌疑人等诉讼活动情况;5.代写法律文书、解答法律咨询情况;6.代为调查取证等非诉讼活动情况;7.其他与律师业务相关的情况。

  (二)不少于9篇的办案报告。办案报告尽量函括民事、刑事、行政、仲裁、非诉讼案件。办案报告内容应包括案件基本信息、案件焦点(包括事实和法律两个方面)、办案经过、案件小结、指导老师评语(须手写并签名)等。其中案件基本信息应有案由、案号、办案律师、委托人、审级、开庭时间、审理机关、裁判结果等内容,每篇不少于2000字。办案报告不符合要求的不计入办案报告的篇数。

  (三)不少于6篇的旁听心得。旁听心得尽量函括民事、刑事、行政案件。旁听心得内容应包括案件基本信息、案情简介、案件焦点(包括事实和法律两个方面)、旁听(审理)经过、心得体会等。其中案件基本信息应有案由、审级、旁听时间、审理机关、涉案当事人等内容。每篇不少于1500字,旁听心得不符合要求的不计入旁听心得的篇数。

  (四)论文论文题目自选,但必须是实习期间独立完成的、原创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符合论文格式的要求。

  (五)其它完成省律师协会和所在律师事务所安排的其他工作或活动。

七、考核不合格,延长实习期或重新实习的情形。

考核将采取材料审核、笔试、面试答辩、综合评议等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对不合格的,将视情节分别作出延长实习期三个月、六个月、十二个月,以及重新实习的决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3个月实习期:

1)考勤不合格的;

2)办案报告少写2篇(含2篇)以下的;

3)旁听报告少写2篇(含2篇)以下的;

4)工作日记不符合记载要求达10%以下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6个月实习期:

1)笔试不合格的;

2)面试答辩不合格的;

3)办案报告少写3篇(含3篇)以上5篇(不含5篇)以下的

4)旁听报告少写3篇(含3篇)以上4(不含4篇)以下

5)工作日记不符合记载要求达10%以上30%的以下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12个月实习期:

1)存在不诚信情形(工作日记或办案报告或旁听心得或论文等存在由他人代写、抄袭、编造等情形)的;

2)笔试和面试答辩均不合格的;

3)办案报告少写5篇(含5篇)以上的

4)旁听心得少写4篇(含4篇)以上的;

5)工作日记不符合记载要求达30%以上50%以下的。

(四)有下列情形的,重新实习:

笔试、考勤、面试答辩均不合格,且工作日记、办案报告、旁听心得、论文中有两项不合格的。

考核合格由海南省律师协会颁发《海南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并出具“考核合格”的《海南省申请执业人员考核登记表》。

几点要求
  (一)各律师事务所对实习人员集中培训工作应予以高度重视,支持本所实习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敦促指导老师认真指导实习人员各项实习业务。在集中培训期间,不得在安排实习人员办案等相关工作,确保实习人员脱产安心参加集中培训,保证培训质量。
  (二)实习人员务必严格遵守考勤制度。集中培训期间,将采取打卡和固定座位(设座位牌)等形式确保实习人员按时参加培训。除非疾病和突发事件不得请假。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得到秘书处批准。不得先斩后奏,否则将以缺课处理。

  (三)实习人员应按实习培训的相关要求,特别是要按工作日记、办案报告、旁听心得、论文的质量、数量以及格式要求来撰写,并且必须由本人亲自完成,一经发现由他人代写、抄袭、编造等,将以不诚信论处。同时,要按照培训班的作息要求、课程设置要求,认真听课,做好笔记,完成各项学习和其他任务。
  (四)实习人员务必熟知集中培训和考核的相关要求,严格遵守培训班纪律,服从班主任的管理和安排,顺利共同完成培训任务。

联系人:孟凡华电话:66161298传真:66161299


附件1、2016-2017年度海南省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花名册》

附件2、2016-2017年度海南省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集中培训课程表(第一阶段)



                                                       海南省律师协会

                                                       201610月14



2016-2017年度海南省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集中培训分组表.xls

2016-2017年度海南省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集中培训课程表(第一阶段).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