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缴2016-2017年度申请律师执业 实习人员培训费的通知
作者: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16-10-13 浏览次数:
海 南 省 律 师 协 会
琼律协通[2016]25号
关于收缴2016-2017年度申请律师执业
实习人员培训费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为确保2016-2017年度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培训考核工作顺利进行,请2016年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以所为单位缴纳培训费,由各所统一将本所实习人员培训费(每人1200元),于2016年10月17日前缴存至协会专款帐户(缴费单上请注明所名和姓名),并凭缴费凭证领取培训教材(领取教材时间另行通知),望各所积极配合,做好缴费工作。
缴费帐户:
户名:海南省律师协会
开户行:交通银行海口海甸支行
帐号:461602300018010111716
教材领取处:律师会馆一楼前台内勤蒋小林66161299
海南省律师协会
201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