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涉外律师队伍情况摸底统计工作的通知
作者: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20-03-09 浏览次数:
海南省律协会
关于开展涉外律师队伍情况摸底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关于开展涉外律师队伍情况摸底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摸清我省涉外律师队伍底数,及时了解掌握涉外法律服务工作进展情况,请符合条件的律所、律师提供以下材料和数据:
一、涉外律师业务情况
截至2020年3月1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中国律师:(一)曾经办理过涉外案件或涉外法律服务项目,且具有一定的运用外语作为工作语言的能力的;(二)具有境外律师执业资格的;(三)曾在境外法学院学习法律,并在境外律师事务所从事一年以上法律事务工作的。符合上述条件的,请提供相关证书、证明、办案及涉外项目服务的卷宗档案复印件,并填写附表1。
二、律师事务所设立境外分支机构情况
截至2020年3月1日,本省律师事务所设立境外分支机构的,请填写《律师事务所境外分支机构备案表》(附表2)和附表3。
三、材料报送
涉外律师相关证书、证明、办案及涉外项目服务的卷宗档案复印件,以及附表1、附表2、附表3请加盖律所公章于3月12日前报送协会秘书处,联系人:练开平,电话:66162110,邮箱hnla2110@126.com。(无涉外律师,未设立境外分支机构的,无须填报)
附件:
海南省律师协会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