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间我省律师会见工作的通知
作者: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20-03-03 浏览次数:
海南省律师协会
琼律协通[2020]7号
关于做好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间我省律师会见工作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央政法委、公安部、司法部等部委关于新冠病毒疫情期间防控的指示精神,经协会与省公安厅协调,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律师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律师会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提前与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在的看守所沟
通,严格按照看守所和公安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前去会见。
二、 律师会见时须提交本人的《承诺书》和律师事务所
出具的《健康证明》。《承诺书》一式两份,看守所和律师事务所各留存一份。
三、 请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将此通知内容告知本所律师,
并严格按此通知严格执行。
四、《承诺书》和《健康证明》可登陆协会网站下载。
特此通知。
附 件:
海南省律师协会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