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南省律师行业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在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实践中勇当先锋、做好表率”专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18-07-27 浏览次数:
中共海南省律师行业委员会
琼律党通[2018]5号
中共海南省律师行业委员会
印发关于开展“在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实践中勇当先锋、做好表率”专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中共海南省律师行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在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实践中勇当先锋、作好表率”专题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中共海南省律师行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在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实践中勇当先锋、作好表率”专题活动实施方案
中共海南省律师行业委员会
2018年7月27日
附件:
中共海南省律师行业委员会
关于开展“在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
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实践中勇当先锋、
做好表率”专题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在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实践中勇当先锋、做好表率”专题活动方案〉的通知》(琼办发〔2018〕45号)、《省司法厅党委〈关于开展“在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实践中勇当先锋、作好表率”专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司党〔2018〕76号)以及《省委两新工委〈关于在全省两新组织开展“在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实践中勇当先锋、做好表率”专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我省律师工作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活动从2018年7月开始,到2018年底结束,与党中央即将在全党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机衔接。
二、活动主题和目的
(一)活动主题:动员和组织广大律师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站在党和国家大局上想问题办事情,在践行“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上勇当先锋,在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上作好表率,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上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在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发挥律师应有作用。
(二)活动目的:促进广大律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以下简称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省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中央12号文件)以及省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上来,不折不扣贯彻中央精神、落实省委部署。教育引导广大律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筑牢“五个过硬”,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勇于担当、主动作为,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的侵蚀。着力增强律师事务所“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意识,坚决防止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空喊口号、纸上谈兵,不切实际、学用脱节,等待观望、无所作为,投机取巧、一夜暴富等不良倾向,脚踏实地、开拓创新,积极参与脱贫攻坚、百日大招商等我省重点经济工作当中,助力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促进我省律师行业健康快速发展,为加快建设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生态宜居、人民幸福的美好新海南,争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动范例作出海南律师应有的贡献。
三、活动原则
一是坚持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二是坚持学做结合,融入日常,防止形式主义,防止“两张皮”。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紧密联系律师行业以及律师事务所实际,解决突出问题。四是坚持领导带头,省律师行业党委以及省律师协会班子成员要以上率下,压实责任,发挥“头雁”作用。五是坚持调查研究,紧扣活动主题和目的,聚焦我省律师工作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调研,形成一批高质量的法律服务调研成果,拿出破解难题的实招硬招。六是坚持重在教育,注重典型引领,引导广大律师立足本职作奉献。
四、活动内容
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学思践悟,争当先锋、做好表率。
此次活动从2018年7月开始,到2018年底结束,与党中央即将在全党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机衔接。
(一)制定实施方案。各律师事务所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专题活动实施方案,及时报送省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方案要重点围绕活动内容,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出具体可行的落实措施。
(二)深入动员部署。省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动员部署。要将省委关于专题活动的要求传达到每个律师事务所、每名律师,确保动员部署全覆盖。各律师事务所要将动员部署情况报省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
(三)开展大学习大研讨大调研。专题活动期间,要把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以及省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纳入各律师事务所政治学习内容,成立党支部的律师事务所要将以上内容纳入“三会一课”重要内容,每个党支部每2周要结合实际安排一次学习研讨,各党支部书记要围绕专题活动上1次党课。
各律师事务所可以探索利用微党课、微动漫、微视频、在线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交流,不断增强学习研讨的效果。通过大学习大研讨,引导广大律师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持续为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做贡献。
(四)撰写学习心得体会。8月至12月,各党支部积极组织广大党员律师撰写心得体会,每个月20日前将心得体会报送至行业党委办公室,行业党委办公室将遴选至少1篇以上报送省委两新组织工委办公室和省司法厅党委。心得体会要言之有物、见人见事,力戒空话、套话、大话、假话。
(五)开展主题演讲和征文活动。根据司法厅党委统一部署,推荐优秀年轻律师参加司法厅组织的“勇当先锋、做好表率——自贸区建设背景下司法行政责任担当”主题演讲比赛,并开展以“奋进新时代·我为自贸区建设建功立业”主题征文活动。
(六)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专题活动期间,围绕“勇当先锋、做好表率”主题,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和省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琼组通〔2017〕173号)要求,落实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组织按期换届、党员按规定交纳党费等基本制度,切实抓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并根据党建示范点标准,确定4家律师党支部为我省律师行业党建示范点。
(七)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根据省委组织部统一部署要要求,9月30日前各党支部以“勇当先锋、做好表率”为主题组织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并及时将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情况,报送省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要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根据律师工作实际和专业优势,进一步丰富主题党日的内容和形式。
(八)组织开展“五比”活动。12月30日前,各律师事务所要重点围绕5个方面内容,组织发动广大党员律师开展以“比境界、比认真、比效率、比贡献、比进步”为主要内容的岗位大练兵、大比武活动,通过设置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开展业务竞赛等活动,动员和组织律师创先争优,促使广大律师在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中,在推动律师行业健康快速发展过程中亮身份、践承诺、做贡献。
(九)积极推动“奋进新时代·展现新作为”司法行政服务自贸区建设专题报道。各律师事务所要重点宣传我省律师为自贸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自贸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等方面的内容。各律师事务所积极主动报送本所律师参与自贸区建设的活动,并形成简报报送到协会秘书处,协会秘书处将通过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宣传报道。
(十)组织开展“最美律师”评选活动。为激励我省广大律师积极参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承担社会责任,表彰长期在法律服务工作第一线,本人或带领的团队在法律服务工作中取得较大成绩,为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优秀律师个人,省律师协会将推荐“最美律师”人选报省司法厅评选表彰。
(十一)宣传先进典型。省律师协会将对获得全国优秀党员律师、最美律师等荣誉称号以及在行业内涌现的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制定相关的宣传方案及时的进行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影响和带动作用,使广大律师见贤思齐,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时代风尚,为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加快建设美好新海南营造氛围、凝聚力量。
(十二)组织文体活动。为丰富我省广大律师的业余生活,搭建律师交流的平台,省律师协会将举办律师羽毛球赛,通过举办羽毛球赛,增强广大律师的竞争意识和团队精神,展现我省律师的精神风貌。
(十三)积极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服务。为发挥律师专业优势,更好的服务海南文明生态,组建“海南省生态文明建设律师服务团”,引导广大律师积极投身海南省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促进“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十四)不断丰富活动载体。专题活动期间,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要切实组织开展好以“勇当先锋、做好表率”为主题的党日活动,抓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五比”活动。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以多种形式丰富活动载体,营造活动氛围,推动活动取得实效。
要创新方式,要在律师业务与主题活动有机结合上做文章,准确把握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要求,推动“勇当先锋、做好表率”专题活动与律师事务所发展、管理有效融合,做到两手抓、两促进,要把专题活动融入律所党建工作,与律师执业活动、日常管理、文化建设等相互促进,推动我省律师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十五)加强督导检查。省律师行业党委以及省律师协会班子成员在工作安排和基层调研时要对专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指导推动专题活动不断深入。
五、组织机构
专题活动在省律师行业党委领导下进行,由行业党委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各律师事务所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经研究,成立海南省律师行业“在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实践中勇当先锋、做好表率”专题活动办公室(以下简称行业活动办),办公室设在省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
主任:苏文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律师协会秘书长、
省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姜丹省律师协会党委委员、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张晓辉省律师协会党委委员、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邓振海省律师协会党委委员、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成员:林辉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
孟凡华省律师协会培训部主任、党委办公室副主任
王禄锋省律师协会综合部副主任
吴坤省律师协会业务信息部秘书
行业活动办在省律师行业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有关精神及厅党委的工作要求,负责专题活动的统筹安排、分解落实和协调推进。
(二)了解掌握专题活动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活动中遇到的重要问题。
(三)对行业及各律师事务所专题活动的开展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统筹推进专题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四)总结推广专题活动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正面引导和先进典型宣传。
联系电话:66161298,联系人:孟凡华。
电子邮箱:hnla1298@126.com。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律师事务所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此次专题活动作为推动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抓手,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推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专题活动实施方案,既要落实“规定动作”,又要创新“自选动作”,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强化学习培训。各律师事务所党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央12号文件和中央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领导小组部署以及省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利用律所业务学习和政治学习时间,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切实提高全员的参学率,认真撰写并提交学习体会,并结合岗位实际展开讨论交流,确保学深学透,入脑入心,指导实践,助推发展。
(三)注重活动实效,解决实际问题。要始终坚持律所发展为前提,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各自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条梳理,逐项分析,弄清问题性质、找到症结所在,因地、因人施策,从具体事情抓起、改起,真正在解决具体问题上有进展、有突破,始终坚持高标准高要求发展律师事务所,打造或发展一批符合自贸区要求的律师事务所。
要结合实际,进一步丰富活动载体,激发广大律师参加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要针对律所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条梳理分析,逐一认真解决,增强工作针对性、实效性。要及时总结在为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中提供法治保障、法律服务的好作法、经验,形成一批优秀经验成果,推动理论成果转化,促进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
(四)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要通过各种形式和手段,积极运用新媒体技术,大力宣传各自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的实际举措、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要及时发现和宣传本所涌现出来的“勇当先锋、做好表率”的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律师积极投身到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实践中来。
(六)按时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各律师事务所要扎实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各项工作,按时间进度报送相关情况,一个一个环节落实落实相关工作。各律师事务所要按以下时间节点将相关材料报送省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备案:8月10日前,报送各律师事务所活动实施方案;8月15日前,报送本单位动员部署情况;9月30日前,报送本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情况;8月30日、12月1日前分别报送本所专题活动开展整体情况;每月20日前,择优报送本所律师学习心得体会,律师20名及以下的律所每月报送1篇,律师21名及以上的律所每月报送2篇,并将学习心得体会发送到hnla129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