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最美律师”的通知
作者: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17-06-2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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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发通﹝2017﹞35号
关于推荐“最美律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律师协会:
为做好司法行政系统迎接党的十九大宣传工作,根据中宣部要求和部领导指示,司法部近期将联合新华网举行“砥砺奋进的五年・司法行政故事”主题宣传活动。活动主要依托新华网和司法部官网、法制网、普法网、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采取网络评选和评委评选相结合的形式,推出司法行政系统“最美七十个”,其中包括“十位最美律师”。现就做好最美律师候选人推荐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条件
(一)长期扎根奋斗在法律服务工作第一线,本人或带领的团队在法律服务工作中取得过较大成绩,或者在为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过重要贡献;
(二)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在行业中获得普遍认可;
(三)本人及所在律师事务所从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
(四)本人及所在律师事务所近期未涉及引起社会关注的负面舆论。
二、候选人名额
各省(区、市)推荐2名最美律师候选人。
三、推荐材料
(一)每名候选人需提供1500字以内的生动故事材料,紧扣法律服务工作,主题鲜明、重点突出;
(二)每名候选人需提供1张2寸彩色证件照和1张彩色生活照。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真正推荐出本地区“最美”的律师,展示律师优秀事迹和良好风貌,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行业氛围;
(二)我会将对各地推荐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发现情况不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候选人资格;
(三)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律师协会于2O17年6月23日前,将推荐材料统一报送至我会,报送形式:电子邮件。不接受律师个人自荐。
联系人:蔡利艳
电 话:010-64049539
邮 箱:yuhanl@126.com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2017年 6月20日
送: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 全国律协办公室 2017年6月20日印发